人社部发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指导意见
时间:2017-08-29  来源:未知  作者:木木  点击量: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断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制定了指导意见。一起来看看吧??

伤残津贴的调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公道弥补。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钱指数变化情形,着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统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才能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伤残津贴调整能够采用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法,对伤残程度高、伤残津贴低于均匀程度的工伤职工予以恰当倾斜。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调整公式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根本生活的合理保障。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的措施。

赡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公式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

生活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相关划定进行计发,依照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

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省(区、市)可参考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构造,科学肯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

其余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发标准计发。

工伤医疗费、帮助用具配置费、工伤痊愈和统筹地域以外就医期间交通、食宿费用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目录、标准据实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省(区、市)综合斟酌工伤职工伤残水平、伤病种别、年纪等因素制定标准,注重引导和增进工伤职工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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